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点击量:7792 时间:2025-07-18
本招标项目麻城市七小便民路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麻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麻城市黄金桥街道黄金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麻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麻城市黄金桥街道黄金桥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麻城市经济开发区。
建设规模: 麻城市七小便民路位于麻城市经济开发区,南至金盛路,北至实验七小,道路总长约354米,设计速度20km/h,双向2车道。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道路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计划工期: 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合同中约定。
合同估算价:353.672991万元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为准,加盖核定章或缴费章的均视为有效)或提供从社保管理机构网上打印具有社保管理机构电子证章的证明材料。若现为已停止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请提供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未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处理;
3.2、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办理,否则招标方将拒绝其投标申请。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携带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无相应资质的分公司投标。
4.1各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行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3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4.2领取招标文件地址:麻城市金桥大道创融大厦15楼
地 点: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2025年8月8日9:00
地 点: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麻城市黄金桥街道黄金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告栏、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湖北麻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麻城市黄金桥街道黄金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71718082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女士 联系电话:14707258147
湖北鑫宇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8日